迪特拉姆斯是20世紀最具影響力的工業設計師之一,他的作品有著標志性的地位。拉姆斯生于1932年的德國 Wiesbaden。1953年至1955年,他曾為建筑師奧圖·阿培爾短暫地工作,隨后便加入家電用品制造商百靈的設計部門,同時期建立起與烏爾姆造型學院的產學合作關系,1961年晉升為百靈首席設計師,一直到1995年仍留有這個頭銜。其1955年開始在德國博朗(布勞恩)公司工作,并于6年后成為首席設計,一直到1995年退休。在博朗公司期間,他和他的團隊設計了超過500個產品,類型包括收音機、唱機、電動剃須刀、廚房電器等。
在此期間,他也為家具公司Vits?設計了很多家具產品。尤其1960年設計的606通用貨架系統廣受好評,直到今天仍然在被 Vits? 生產。迄今為止,拉姆斯的設計都被視為典型的德國設計:簡單易懂的、功能性的、極具理性的。
20世紀70年代末,迪特·拉姆斯越來越關注他周圍世界的狀況:“形式、顏色和聲音難以捉摸的混亂”,他問了自己一個重要的問題 “我的設計是好的設計嗎?什么樣子的設計才是好設計呢?” 伴隨這個疑問,他總結出:好的設計沒法以限定的方法測量,但他還是設定了他認為是好設計的十個最重要的原則(也被稱為設計“十誡”)。
設計十誡,可謂是設計界的“金科玉律”,無論各種風格、名詞、概念;無論各種實用、未來、經典;無論各種林林總總的品類,各種出名亦或無名,各種完美無瑕亦或反面典型……假如設計界的人們只能記得住一個大師,會有多少人選擇迪特拉姆斯呢?我想我的答案會是他。
他倡導“less but better”的設計思想,認為設計應該盡可能地 '少設計',剔除不必要的東西。當然,這個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德國著名的現代建筑大師米斯凡德洛倡導的“less is more”的思想。米斯是現代主義風的第一波人,在現代設計史上擁有崇高的地位。也可以說,拉姆斯站在巨人的肩上將米斯的設計理念進行了更加規范和徹底的總結與發揚。
拉姆斯曾經在采訪中說道,當今的設計界,他認為將他的“好設計的十大法則”貫徹到極致的是蘋果公司的設計總監:喬納森艾芙。不得不說,蘋果的設計,在很大的程度上借鑒以及致敬了拉姆斯的設計風格。
1)Good design is innovative.
創新:創新的可能性永遠無窮盡,在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不斷為創新設計提供了嶄新的機會。 同時創新設計總是伴隨著科技的進步而向前發展,永遠不會完結。
2)Good design makes a product useful.
可用性:不僅指功能上,還有心理和審美方面,產品買來是要使用的。 至少要滿足某些基本標準,不但是功能,也要體現在用戶的購買心里和產品的審美上。 優秀的設計強調實用性的同時也不能忽略其它方面,不然產品就會大打折扣。
3)Good design is aesthetic.
美觀:美感也是產品可用性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精心設計的產品才值得每天相處。產品的美感是實用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為每天使用的產品都無時無刻的影響著人類和我們的生活。但是只有精湛的東西才可能是美的,美不是流行和時尚,美是使人發自內心的微笑和喜悅。
4)Good design makes a product understandable.
易讀性:清晰地表達產品的結構、功能及使用方法,也就是擁有良好的人機交互界面。優秀的設計讓產品的結構清晰明了。更強大的是它能讓產品自己說話,最好是一切能夠不解自明。
5)Good design is unobtrusive.
謙遜不張揚:產品保持自己應有的特性,而不是作為裝飾品或藝術品,但要像工具一樣能夠達成某種目的。 它們既不是裝飾物也不是藝術品。因此它們應該是中庸的,帶有約束的,這樣會給使用者的個性表現上留有一定空間。
6) Good design is honest.
誠實:忠實地傳達功能,而不是企圖顯得更高級更奢華,不要夸張產品本身的創意和功能的強大以及其價值。也不要試圖用實現不了的承諾去欺騙消費者。
7)Good design is long-lasting.
耐久:經典比時尚更持久,它使產品避免成為短暫時尚,反而看上去永遠都不會過時。和時尚設計不同的是, 它會被人們接受并使用很多年甚至是在當今被一次性商品充斥的社會。
8)Good design is thorough, down to the last detail.
精致:細枝末節都深思熟慮,任何細節都不能敷衍了事或者懷有僥幸心理。設計過程中的悉心和精確是對消費者的一種尊敬。
9)Good design is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對環境友好: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盡量節省能源,并將污染降至最小化。好的設計必須考慮到使用者的環境,關注體驗的。
10)Good design is as little design as possible.
盡少的設計:至純至簡,要更少設計但卻要更好。因為它濃縮了產品所必須的具備因素,剔除了不必要的東西。
設計的價值究竟是什么?隨著商業設計,有計劃的廢止制度彌漫全球,似乎越來越多的設計師為了設計而設計。設計的基本要求是實用,誠實,耐用和環保,設計不是讓個人的主觀情緒奔騰,無所顧忌的表達自我,而是基于解決實際問題和人性的實際要求。設計不是主要表達設計師本人的藝術想法,而是為了生活找到更好的解決方案,在完美解決實際問題的前提下,還能恰到好處的融入設計師的個人特質,既能解決問題,又能有獨到的美感和品位?,F代不少的設計開始本末倒置,用絕對尖端的技術和華美的裝飾作為噱頭,固然在商品經濟時代,迎合消費者和市場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設計需要立足現實,表達生活,有嚴謹的設計邏輯,是真實而存在的,維克多帕帕納克的著作《為真實的世界而設計》便是以上觀點的最好總結。
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拉姆斯提出系統設計,例如他設計的家具,壁架和座椅的“系統”是采用高檔的材料,可以反復使用,可以升級,可以改變也可以組裝。這些設計的產品,可以用各種各樣的新穎的形容詞來概括,可持續設計,系統設計等,其核心,依舊是好設計的十大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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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翁琛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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